马克C. 奈尔斯84
霍夫斯特拉大学法学教授
马克C. 奈尔斯' 84教和专门从事民事诉讼, 宪法, 行政法与政府责任. 从卫斯理大学和斯坦福法学院毕业后, 奈尔斯教授曾担任弗朗西斯·穆纳汉阁下的书记员, Jr.美国的。.S. Fourth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 as a litigation associate at the D.C. firm of Hogan and Hartson; and as a staff attorney on the Civil Appellate staff of the U.S. 律政司. 他还曾担任马里兰州律师协会的马里兰州民事模式陪审团指示委员会的记者. 奈尔斯教授在美国大学华盛顿法学院担任了12年的教授, 最后六个职位是教授和教务处副院长. 2010年至2013年,他担任西雅图大学法学院院长和法学教授. 奈尔斯教授于2013年返回华盛顿法学院. 2019年,他接受了莫里斯大学法学院的法学教授职位. 霍夫斯特拉大学迪恩法学院.
奈尔斯教授发表了许多关于第九修正案的文章和论文, 联邦侵权责任, 航空公司保安规例, 重大公共事件对监管行政演变的影响, 犯罪前监禁的社会和法律后果, 美国流行文化中对法律和正义的描述以及检察官不当行为的侵权责任.